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2015年7月29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并颁布了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之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印刷类三项“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印刷操作员、印后制作员”职业纳入首批15个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项目中。这项工作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标准处共同指导下,历时一年,由我会组织相关院校、企业专家于2016年完成。
为做好印刷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基础性服务工作,适应印刷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继续做好技能人员的培养培训、竞赛组织、选拔使用、激励保障、认定统计等方面的工作,并为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打好基础,2017年我会将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配套教材及技能鉴定题库建设工作,开发国家职业标准正是基于新版大典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这是印刷产业整体升级的迫切需要,同时将对我国印刷从业人员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和鉴定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充分发挥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直接参与国家标准配套教材及技能鉴定题库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推动以企业、院校为主体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落实细化配套教材及技能鉴定题库编制工作,现公开征集《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国家职业标准》配套教材及技能鉴定题库起草单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为了使《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国家职业标准》配套教材及技能鉴定题库既切合我国印刷行业的发展需求,又能与国际标准接轨,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邀请业界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代表、设备器材商和印刷高校的专业教师代表参加国家职业标准的编写工作。
二、工作程序
1.申请承担《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国家职业标准》配套教材及技能鉴定题库起草工作的单位须认真填写起草单位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中国印刷技术协会;
2.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评议,通过对报名单位承担《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国家职业标准》配套教材及技能鉴定题库起草工作的能力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起草单位。
三 、工作要求
1.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立项任务下达后,由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与标准项目起草单位签订工作协议;
2.组建《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国家职业标准》配套教材及技能鉴定题库起草工作组(配套教材及技能鉴定题库分为六册,每册一家起草单位,2家左右参与起草单位);
3.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秘书处派联络员与起草工作组联系,负责有关技术协调工作,并负责配套教材及技能鉴定题库的审定工作;
4.遵循自愿赞助的原则,向参加起草工作的企业和单位募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国家职业标准的讨论、修订、审稿会议费,评审专家补贴以及相关工作的开支。
四、参与起草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国家职业标准》配套教材及技能鉴定题库起草编制工作,将在教材前言署上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
2.配套教材及技能鉴定题库出版后,获赠2-5套;
3.由中国印协颁发 “中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的牌匾;
4.配套教材及技能鉴定题库修订时,将优先享有参与修订的权利。
五、联系方法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
联系人: 郭明
电话:010-59361486 传真:010-59361489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座818室(100050)
电子邮件: gm531@126.com
详情请来电联系!
2017年4月5日